《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让我们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六条规矩了五种收购方法:(一)揭露对外投标;(二)约请投标;(三)竞争性商洽;(四)单一来历收购;(五)询价。2014年12月,财政部印发《政府收购竞争性商量收购方法办理暂行方法》(财库〔2014〕214号)确认了政府收购的第六种收购方法为竞争性商量。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26条授权,创设了一种新收购方法:结构协议收购,这是国务院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分确认的第七种收购方法。
结构协议收购作为一种收购方法,具有不一样于揭露对外投标、约请投标、竞争性商洽(商量)、询价和单一来历等的特别之处,大多数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结构协议收购有着十分显着的两阶段特征,第一阶段由会集收购组织或许主管预算单位经过揭露搜集程序,确认入围供货商并缔结结构协议;第二阶段由收购人或许服务目标依照结构协议约好规矩,在入围供货商规模内确认成交供货商并缔结收购合同。
选用其他收购方法的,一个收购包只能确认一名中标(成交)供货商,而结构协议收购能够发生一名或多名入围供货商。
一、会集收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收购人需求多频次收购,单笔收购金额未到达政府收购限额规范的。既包含会集收购组织收购项目中的小额零散收购,也包含归入部分会集收购规模的本部分、本系统有特别的条件的小额零散收购。比方,中央预算单位单笔收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二、会集收购目录以外、收购限额规范以上,本部分、本系统所需的法令、评价、管帐、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收购人需求多频次收购,单笔收购金额未到达政府收购限额规范的。从前期财政部整理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历库的状况看,收购人在法令、评价、管帐、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范畴缔结结构协议的需求比较突出,因而专门将这类服务中的小额零散收购归入了适用规模。
三、会集收购目录以外、收购限额规范以上,为本部分、本系统以外的服务目标供给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了便利服务目标挑选,需求确认多家供货商的。例如,实践中的笔据制政府购买服务。
《方法》一起还规矩了兜底条款,往后跟着实践的开展,财政部还能够规矩其他适用结构协议收购方法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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