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乐鱼棋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5-08 16:31:37| 来源:乐鱼手机登录网址| 作者:乐鱼在线登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永新县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40,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9号)文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198,9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9,999,98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78,198.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521,789.9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详见公司编号2022-048号公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其中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永新县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及使用期限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40,000.00万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要求的产品。

  2、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进行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19,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281,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项目延期原因如下:由于2019年、2020年行业内生猪养殖企业产能快速扩张,2021年以来随着我国生猪产能恢复,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同时生猪消费需求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恢复到正常水平,生猪养殖企业普遍面临经营亏损和发展速度下降等问题。鉴于生猪行业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根据当前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把经营工作中心转移到保障经营现金流安全和用好现有已投产产能促进满产达产的目标上,公司决定放缓本项目工程推进进度,预计延期至2022年12月建成投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88.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永新县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40,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588.58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9号)文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198,9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9,999,98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78,198.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521,789.9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以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向以上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鉴于本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521,789.93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具体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4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67.38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为5,567.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将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后由子公司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78,198.91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1.20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88.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312号),确认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4月15日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312号)。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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