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紧密结合自己办理实践, 仔细整理相关事务与事务流程,针对各个事务流程节点收集整理合适本单位的相关准则,在遵从国家、省市相关准则的基础上,拟定合适本单位的收购事务内部操控准则。并结合新公布或新修订的政府收购法规准则,一向更新,增修订相关内部办理准则、修订作业流程、完善内部办理表单等方法,构成契合本身实践的内部操控系统。
3.关于加强政府收购活动内部操控办理的辅导定见(财库〔2016〕99号)
4.**市政府收购内部操控准则建造标准(收购〔20**〕1663 号 )以及省、市相关规定
5.关于逐渐加强政府收购需求和履约检验办理的辅导定见(财库〔2016〕205号)
12.政府收购竞争性商量收购方法办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13.关于政府收购竞争性商量收购方法办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弥补告诉(财库〔2015〕124号)
16.关于做好政府收购结构协议收购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22〕17号)
18.关于推动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收购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37号)
19.关于逐渐加强政府收购需求和履约检验办理的辅导定见(财库〔2016〕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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